中共朝阳市委 朝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为创建“楹联之市”做出突出贡献

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1998年11月10日)

  

  多年来,我市各级楹联组织和广大楹联爱好者以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己任,在无固定资金、无专职人员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辛勤耕耘于联坛,为发展楹联事业,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和文化品位,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1997年11月7日,中国楹联学会授予我市“楹联之市”称号,使我市成为迄今为止全国唯一的 “楹联之市”。这一荣誉的取得,提高了我市在全国的知名度,树立了我市对外的良好形象。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创建“楹联之市”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朝阳市楹联家协会等4个先进集体和李建军等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市委、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进一步发展楹联事业,弘扬传统
文化,推动两个文明建设,扩大朝阳对外影响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为创建“楹联之市”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为创建“楹联之市”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朝阳市楹联家协会
  喀左县楹联艺术家协会
  朝阳县楹联家协会
  朝阳市第二师范学校
  二、先进个人
  李建军 朝阳市楹联家协会主席
  孙 超 朝阳市楹联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张秉枕 朝阳市楹联家协会顾问
  冯九毅 朝阳市楹联家协会顾问
  李连峰 朝阳县楹联家协会主席
  任俊峰 朝阳市第二师范学校楹联社负责人兼指导教师
  倪烈忱 朝阳县楹联家协会副主席、“楹联之家”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