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楹联学会关于开展会员重新登记的通知

各市、县楹联家协会(学会)、各位省会员:
辽宁省楹联学会拟于明年举行二十周年庆祝大会并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为保证会议的圆满成功,根据我省楹联学会的实际情况,现在重新开展会员登记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时间
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至2005年3月末.
二、人员
我省楹联学会的所有会员.
三、办法
会员把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入会时间、会内职务、电话(办、宅、手机)、邮政编码、通信地址、电子信箱、网址等打印或工整书写后,并将近五年主要楹联业绩(200--800字)和五年会费50元,一并寄省楹联学会秘书处,地址:110032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15号楼322高佩华收.收款后寄还收据.新申请加入学会的填表后可一并上报.
登记截止后将重新印刷<会员通讯录>,名单在《辽宁楹联》报公布,不登记者按退会处理。各市、县楹联学会要做好通知工作,会员之间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辽宁省楹联学会
                           2004年10月20日